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19- 2020采暖季供暖时间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河口开发区管委会,区直有关部门、单位:2019-2020 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7天,即从2020年3月16日零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,期间不再加收取暖费。
根据近期天气预报,统筹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学校、幼儿园推迟开学等各方面因素。为保障市民用暖需求,助力疫情防控工作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,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组织供热企业持续做好延长期供暖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不打折扣。此后,再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时间。
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3月15日